| 狂欢的大头's profile大头的狂欢PhotosBlogLists | Help |
|
12/27/2008 PIZZA?其实我更想做肉夹馍本想买点带皮的猪五花肉,来好好炖点肉吃,OK店今天还是没有找到带皮的肉,转来转去,还是选择了面食,买了pizza胚子和cheese,回家试试吧,第一次尝试做这种洋玩意,就当是玩儿了。 其实懒得做太多的精心准备了,切了点香肠,洋葱丝,买的那种冷冻的玉米青豆胡萝卜粒,通通撒上去,然后再把cheese条撒上去,估计很多人喜欢吃cheese比较多的,那就多撒一点。 再调点酱汁吧,用番茄酱,黄油,加入一些盐和糖调匀,先用微波炉加热两三分钟,使黄油融化并且充分的均匀了,然后胡乱浇上去,就成了下面这个原始模样。 pizza应该是烤的吧,可是没有烤箱,只能用万能的微波炉了,设备也不是那么全,直接拿微波炉的那个转盘当烤盘,上面涂一点油。 把这个做好的胚子扔进去,高火,拧上8分钟吧,其实我也不知道多少合适,随便试着来嘛。 叮咚~时间到,拿出来看看,长得还是比较像真正的pizza的,吼吼。 但是由于是微波炉做的,微波炉做面食,一般很容易把面弄得很劲道很硬,pizza厚边那种酥脆感就完全没了,这可能是微波炉做pizza的一个败笔吧。 又把第二张胚子也做了,省得剩下来懒得再处理,把剩下的一些料放上去,这次也懒得调番茄汁了,直接把黄油和cheese多放一些上去,来个cheese pizza吧。 总得来说,味道还行,就是面饼边儿的口感差了很多,大头把那张番茄pizza吃完,就足够饱了。感觉pizza就是懒人食品的一种发扬光大,乱七八糟的东西放到面饼上一烤就行了。 到底还是中国的饭菜复杂。貌似pizza还有一典故,号称起源于中国。据说马可波罗游历到中国,吃到了中国的馅饼,我估计就是什么门丁肉饼,韭菜馅饼什么的,结果觉得味道不错,回到意大利后他一直想能够再次品尝,但却不会烤制。没事儿他跟几个哥们儿在家中聚会,其中一位是来自那不勒斯的厨师,马可波罗叫嚣着让厨子照他说的做葱油饼,“如此这般”地描绘起中国的香葱馅饼来。那厨子哥们儿就按马可波罗说的制作起来。可惜手笨啊,不得馅饼制作的精髓,不知道怎么把馅料放入面团中。结果折腾了了大半天也没成功,一帮弟兄们都饿得要死了,于是马可波罗提议就将馅料直接放在面饼上吃得了,也省事儿。没想到这帮人还觉得好吃。这位厨子哥们儿一下看到了发家致富的方向,回到那不勒斯后配上了那不勒斯的乳酪和作料,练习了几遍,就开始卖pizza了,从此就流传开了。 比起pizza,大头更喜欢吃肉夹馍,肉肥而不腻,多汁浓香,面饼酥脆,咬一口,余味浓厚啊~ 补上圣诞台场的夜景不知道哪里来的动力,下班还能回家取趟相机和三脚架再跑去台场一趟,自以为鸟枪换炮之后,夜景拍出来的效果能提升很多,结果事实证明,夜景的难度并不是那么容易突破,更重要的还是镜头后面的那个人头啊。原本大头就觉得,建筑是很难拍的,夜景加建筑,实在是不该如何下手。整个晚上,不惜快门得按下了很多次,尝试不同的参数设置,连拍,定时都用上了,结果导致拍了好多,幸存的没有几张,导致了一个郁闷的圣诞前夜,也让大头对于夜景的拍摄心有戚戚。 相机扔在那里三天不想碰,反省反省,还是要珍惜快门,数码时代导致了按快门变得那么轻松,却忽略了拍摄时仔细的思考,构图。快餐文化不仅仅是肯德基麦当劳那么简单,他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角落,方便了,简单了,却不懂得珍惜了。 Venus里的圣诞特别装 Venus里的圣诞特别装.竖版 流星状 摩天轮 彩虹大桥.夜 自由女神 自由女神+彩虹大桥 红墙来结束 12/22/2008 表参道・夜色12/14/2008 市川野鳥の楽園12/6/2008 大肉面日本的拉面在我看来一直就很像方便面的样子,但是大头却也慢慢的开始喜欢吃了,大抵是因为每天米饭实在是让习惯吃面食的大头无法忍受吧,每周必须得抽出一两顿来吃面条。怀念刀削面,怀念马华的牛肉拉面拉条子,怀念荞面饸络,怀念俺娘手打的臊子面…… 同事一直再跟我描述他1700円一碗的大肉面是多么的疯狂,多么的量足,号称他是公司吃拉面史上的第一人。慕名而去,自认没有同事实力那么强,要了第二个档次的1200円的叉烧面。事实证明,大头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了。见图。 武骨 我的赤チャーシューラーメン& 同事的黒チャーシューラーメン: 请注意那大块的叉烧肉,露在表面的只有两块,汤里还没着两块半。 汤味道真的不错,但是真他娘的腻啊~四块半大肉(目测尺寸应该是3cmx4cmx5cm)。大头认为,给我一头大蒜,一碟四川泡菜,轻松的吃下去应该没问题,可是今天着实是费劲了~回头得拜拜我那位同事了,您老人家是怎么吃下那个超大的呢? 12/2/2008 Paul Smith今天进度会,其间几个日本人盯着大头胸前看,弄得大头一头雾水,不知道是在看我胸牌上的名字呢,还是看什么呢&^%$*……很是纳闷,但也不知该说什么~莫名其妙 散会了,他们指着大头毛背心上的标志“Paul Smith”念念道,“すごい~(厉害~强~)”我才发现他们是看这个商标。 回头Google了一下:PAUL SMITH是一个来自英国的时装品牌。……保罗·史密斯的服装被认作是古典主义的代表。他的男装系列被称为“以古典为主线忽左忽右”,但那些非古典的因素并未影响英国保守传统式的男装。保罗·史密斯被称作又一个Ralph Laurent。……不论是正牌、副牌甚至是授权生产的配件,都可以在其标牌上,看到Paul Smith笔法流畅的英文签名。 汗,大头动物园批发市场80块钱一件买的,买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这“笔法流畅的英文签名”。Made in China,真的很强大! |
|
|